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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148”常见问答
 

如何办理离婚?

        
  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,一种是协议离婚,一种是诉讼离婚

  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,可持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离婚协议书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:

  1、双方当事人必须有行为能力。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离婚,应依诉讼程序处理。

  2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必须是自愿的,这是最重要的条件之一。

  3、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已有适当安排,而且必须合法。

  4、双方对财产分割问题已有适当处理,协议的内容也必须合法。

  诉讼离婚:

  《婚姻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”根据这一规定,人民法院准不准离婚,是依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而定。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;如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,不管调解是否有效,人民法院应该判决不准离婚。可见,离不离婚并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态度,而是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主办单位: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